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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加强科研育人与教学育人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02-03发布者: 浏览次数:

经济与管理学院加强科研育人与教学育人
的实施办法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方针,深入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广大教师为肩负起“一流学科”建设使命贡献力量,根据教育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普通高等学校院(系)“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聚焦学院内涵式发展,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管理育人体系更加健全,管理评价制度更加科学,管理岗位职责更加明确。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育人水平、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三、基本原则

按照学院领导、指导教师、辅导员、班主任、教辅人员“五位一体”化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育人模式,坚持将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在思想引领、学业规划、能力培养、素质提升等多方面进行个性化指导,促进师生交流、构建新型师生关系的一种管理模式,实现教师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

四、要求和职责

1.学院领导

学院领导是开展“管理育人”体系建设的总体设计师,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健全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引导学院教师把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为根本职责。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要做到提早谋划、合理部署、精准实施,挖掘“管理育人”新模式,构建“管理育人”新格局,确保教师育人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2.指导教师

根据《山西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文件要求,学业导师行为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指导教师应注重学生品德养成,重点强化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历史观、人生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规范和严谨求实的学风;加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科技、文艺和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意识;指导学生正确对待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

建立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在培养师生至诚报国的理想追求、敢为人先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上下苦功夫。把育人成效作为科研团队表彰的重要参考。

3.辅导员

根据《山西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试行)》文件要求,辅导员应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和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指导开展党团班级建设、学风建设,组织开展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做好学生困难帮扶,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做好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参与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4.班主任

根据学校《关于本科班级配备班主任的实施意见》规定,学院以专业班或自然班为单位配备班主任。教师在担任班主任期间,要做好所带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协助辅导员了解和把握学生基本情况和思想政治状况,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认同、价值引领及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协助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养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做好学生学业指导和学习习惯培养工作,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5.教辅人员

学院教辅人员作为联系院领导、教师以及学生的“枢纽”,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忠诚履行岗位职责,努力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更好地后勤保障,保证学院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并高效完成;教辅人员要主动加强与学院教师的沟通联系,及时接受学生的反馈与诉求,维持好教学与管理秩序,更好地为师生发展服务。

五、途径和方法

1.持续深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山西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关于本科班级配备班主任的实施意见》《山西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搭建“管理育人”平台,按比例要求设置岗位,以制度做保障,以事业来留人,建立教师可持续发展体系,保持管理队伍相对稳定。

2.继续加强教师管理。教师遴选聘用要严格按照《山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规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职业素质和品德修养综合考核,把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品行表现作为重要考察内容,从源头严格把好师德关。根据《山西大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山西大学师德师风考核与奖励办法(试行)》、《山西大学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试行)》、《山西大学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细则(试行)》、《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和《山西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明确教师标准、责任、权利和工作要求,确保每一名教师都能发挥好育人作用。

3.不断优化“五位一体”。院党委要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个岗位形成相互贯通、相互作用、相互支撑的良好氛围,合力提升学院的育人能力和水平。

六、评价与考核

1.学院指导教师参照《山西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和《山西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条例》进行考核,若无特殊原因,全体教师均须担任本科生指导教师,且每学期指导学生次数应不少于8次,并作为其教学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

2.辅导员的考核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牵头开展,考核办法采用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学院评议、部门考评的结合形式,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的评奖评优、职级晋升、职称评聘、绩效发放等挂钩。

3.班主任的考核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参照辅导员考核办法进行,学校设立班主任专项津贴。班主任人选原则上从新入职的教师和未担任过班主任的青年教师中产生,也可从热心学生工作的其他教师中选拔产生,任期原则上不少于2年。任期结束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继续留任。同等条件下担任过班主任且考核合格者,可优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4.教辅人员考核由学院年度教职工考核领导组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核按照个人自评、学院审核材料、个人述职、群众测评、学院考核组评议、考核结果反馈、公示等程序进行,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聘用、续聘、解聘、增资、绩效、晋级、奖惩、培训、调整岗位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七、保障与激励

1.重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院党委定期对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规范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每学年对教师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进行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首要标准和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师教风、学术规范、管理育人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及时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全方位加强和完善师德监督。

2.注重评价考核结果应用。按照《山西大学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办法》、《山西大学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和《山西大学十佳教学标兵评选办法》等文件要求,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向学校推荐“山西大学优秀教师”参评人选,对评优评先获奖者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积极展现我院教师爱国奋斗、立德树人的精神风貌。

八、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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